廣元市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消車輛處置第一批 |
標的名稱: |
廣元市事業(yè)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取消車輛處置第一批 |
資產概況: |
該項目采取動態(tài)報價方式,自由報價期為公告期,延時報價期開始時間為公告截止日當日17:00。意向投資方在公告期內報名成功后即可參與報價。其他詳見資產明細表。 |
一、轉讓方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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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yè)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發(fā)布申請書》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二、其他事項 1.本網站項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官網(www.swuee.com)展示; 2.本網站披露的與競價相關的“最小加價幅度”、“保留價”等參數(shù),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權按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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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讓方簡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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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評估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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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企業(yè)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 |
成都誠信二手車鑒定評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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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廣元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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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準(備案)日期 |
2018-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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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18-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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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報告文號 |
成誠信車評字【2018】10000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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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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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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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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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應當按照成交金額的2.3%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務費。 二、受讓方應于系統(tǒng)確認成交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價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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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事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受讓; 三、不接受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報名受讓; 四、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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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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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項披露 |
(一)本次處置的所有車輛于廣元東壩興安路老車管所院內展示,以每輛車為轉讓標的,按現(xiàn)場展示的狀況及狀態(tài)進行現(xiàn)狀轉讓和交接,轉讓方對標的所作出的說明及相關資料均是對標的所作的參考性說明,不作為轉讓方對標的品質和數(shù)量的任何擔保,也不作為標的現(xiàn)狀的法律依據和標的移交的憑據。 (二)本次處置的所有車輛雖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的評估,但車輛參數(shù)等數(shù)據僅供參考。買受人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支付完成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后進行車輛交接,并在車輛交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車輛過戶手續(xù)。如因受讓方原因不能完成車輛的過戶,由此產生的風險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要求退車退款。 (三)轉讓方已對標的資料進行了如實披露,并不表明能夠對標的所有瑕疵,特別是隱蔽的瑕疵進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讓方在受讓前應自行或聘請專家對標的及標的的相關資料進行全面勘察、鑒定,并充分了解標的可能存在的風險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權證、年審、違章,以及其他可能影響過戶及使用等方面的風險),如意向受讓方在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廣元分所報名后,則視為充分知曉并認可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風險及瑕疵,成交后,受讓方不能以此為由拒不按時足額支付成交價款、進行資產交接。特別提示:由于車輛停放一定時間,可能存在車胎漏氣、油料不足、電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備品損壞、缺失等現(xiàn)象。成交后,受讓方不得以上述事項為理由要求退換交易標的或要求轉讓方對交易標的進行維修和補齊缺失部件,成交價和交易服務費不做調整。 (四)本次處置的車輛過戶前的違章記錄由原車主單位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違章罰款、滯納金等)。 (五)本次處置車輛的過戶由受讓方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自行辦理,轉讓方予以配合。受讓方應自行查詢了解車輛過戶相關規(guī)定并承擔車輛過戶涉及的所有相關稅費(包括但不限于過戶、保險、年檢等相關稅費)。轉讓方無法出具車輛價款發(fā)票。 (六)轉讓成交后,轉、受雙方按成都誠信二手車鑒定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評估報告為參考進行交割。 (七)其他內容詳見資產明細表、評估報告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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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詳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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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截止時間 |
2019-01-09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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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不支持現(xiàn)金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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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戶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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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戶名稱 |
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廣元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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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四川省農村信用社廣元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四川省農村信用社廣元市利州區(qū)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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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304401200000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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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事項 |
注:產權交易當事人沒有約定保證金處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交易保證金處置辦法》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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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辦法 |
1、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在扣除其應當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后,剩余部分依據交易合同約定轉為履約保證金或者交易價款;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2、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受讓方故意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轉讓方或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受讓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轉讓方的商業(yè)秘密等,侵害轉讓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受讓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讓方違反其在申請受讓、公開競價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5)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書》并被確認受讓資格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6)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書》后拒絕參加后續(xù)競買程序的; (7)受讓方拒絕簽署成交文件或放棄受讓的; (8)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一個月內非因轉讓方原因拒絕簽訂交易合同的; (9)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受讓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0)其他依據交易規(guī)則或法律規(guī)定不應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意向受讓方、受讓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交易所有權在其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交易服務費后,余額劃轉至轉讓方進行處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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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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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掛牌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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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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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合格意向受讓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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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合格意向受讓方 |
動態(tài)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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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正在報名的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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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聯(lián)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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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lián)系人: |
賴先生 |
項目咨詢聯(lián)系電話: |
18011160977 |
項目報名聯(lián)系: |
許老師 |
項目報名聯(lián)系電話: |
028-86123311 |
八、交易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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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 第一條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布項目公告。本所通過網站披露的項目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所對標的的任何承諾或交易建議。意向投資方(報名人)應自行判斷,并對項目進行實地考察和盡職調查,不應僅僅基于本所披露的項目信息作出投資決定,亦不能以此為由拒絕履行相關義務。 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所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所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意向投資方參與投資應當遵守本所的交易規(guī)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第四產權(www.dscq.com)為本所指定的交易平臺,意向投資方應通過第四產權平臺參與項目交易。 關于網上報名的說明 第四條意向投資方應按照第四產權平臺要求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五條意向投資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網上注冊賬戶和密碼,任何人使用意向投資方的網上注冊賬戶進行網上報名和參與競價的,均視為意向投資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并視為意向投資方已取得有權機構的審批或授權。 第六條本所對掛牌標的現(xiàn)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的披露,不能視為對標的物真?zhèn)位蛘咂焚|的保證,本所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意向投資方一旦提交報名,即視為其已完全了解標的物的相關情況,認可項目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內容。若因掛牌標的未披露的瑕疵或風險而產生的責任,應向掛牌申請人主張。 第七條意向投資方應當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八條意向投資方應在公告披露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按照平臺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達本所指定賬戶為準)。意向投資方須通過銀行轉賬方式交納保證金,并按照提示正確填寫識別碼。若因意向投資方未填寫識別碼或識別碼填報錯誤造成本所無法及時確認投資資格的,由意向投資方自行承擔責任。 非本人賬戶劃轉保證金的,意向投資方應當提供代付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九條2個及2個以上意向投資方聯(lián)合投資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聯(lián)合投資行為及聯(lián)合投資各方資格條件應滿足公告要求。 (二)聯(lián)合各方應簽署《聯(lián)合投資協(xié)議》【參考文本下載】,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交。 1.《聯(lián)合投資協(xié)議》應當載明各聯(lián)合投資方的主體身份、聯(lián)合投資行為的牽頭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容。 2.《聯(lián)合投資協(xié)議》須經公證處公證(聯(lián)合各方均為非自然人的或均為直系親屬的除外)。 3.聯(lián)合各方以牽頭人的名義,在交易平臺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第十條若意向投資方提交資料的內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所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更正后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將不予受理。 若意向投資方的投資申請未被受理或投資資格未被確認,其交納的保證金將按照交易規(guī)則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 第十一條掛牌標的公告截止日后,已完成報名手續(xù)的意向投資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關于網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二條意向投資方的投資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絡競價。參與競價應遵循《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產權轉讓網絡競價實施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三條意向投資方應及時關注項目動態(tài)和本所信息通知,并對參與網絡競價的自備報價終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網絡安全自行負責。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時參與競價或因自備的設備故障、停電、網絡異常、操作失誤等原因導致的一切損失,由意向投資方自行承擔。 第十四條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權暫緩競價活動: (一)交易平臺服務器機房網絡、互聯(lián)網或本所網絡出現(xiàn)故障的; (二)服務器硬件或軟件等出現(xiàn)系統(tǒng)故障的; (三)因起始價、加價幅度、競價時間等設置錯誤的; (四)通過本所指定終端參與競價活動時客戶端出現(xiàn)故障的; (五)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權屬、標的性狀改變等原因而使競價活動產生爭議的; (六)接到掛牌申請人或有權部門作出的暫緩競價通知的。 第十五條暫緩情形消失,符合恢復競價條件的,本所有權根據以下情形組織繼續(xù)競價或重新競價: (一)競價記錄可以恢復的,繼續(xù)競價。繼續(xù)競價的起始價為暫緩前的最高有效報價,原最高有效報價者享有繼續(xù)競價時起始價的底價優(yōu)先權; (二)競價記錄無法恢復的,重新競價。 第十六條未被確認為最終投資方的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確定投資方之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按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七條本所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投資方發(fā)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第四產權平臺向意向投資方的網上注冊賬戶發(fā)送系統(tǒng)通知; (二)按意向投資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lián)系人手機號碼發(fā)送手機短信。 網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fā)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投資方已經收到。請意向投資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通知消息。 關于投資的說明 第十八條意向投資方被本所確認為最終投資方的,應根據公告要求到本所或本所分支機構簽署成交文件。 “被本所確認為最終投資方”是指:1.以協(xié)議成交的,意向投資方的資格獲得本所確認時,即被視為本所確認為最終投資方;2.以非協(xié)議方式成交的,根據本所交易規(guī)則,被確認為最終投資方。 第十九條 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按照公告要求進行處置。其他意向投資方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確定投資方之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按照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 第二十條 本所在確定最終投資方后的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組織交易雙方簽訂交易合同。 第二十一條 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資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交易價款至本所指定賬戶,且交易雙方付清交易服務費后,本所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產權交易憑證。 本所按照《西南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服務費細化標準》(西南聯(lián)交〔2014〕19號) 收取交易服務費;如項目公告有不同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二條 交易各方及其關聯(lián)方之間不得惡意串通,否則交易無效。因此造成的損失,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依法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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